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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私募产品未在中基协备案禹泽投资法定代表人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时间:12-03 来源: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127

因公司私募产品未在中基协备案禹泽投资法定代表人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郝彦)11月29日,西藏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西藏禹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泽投资")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私募基金产品募集完成后未在中基协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郑征作为禹泽投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责任,因此,西藏证监局决定对郑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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